法忍法師
問:佛壇通常會開長明燈,可是有時因為安全起見,我會間中關掉了燈,請問這樣做可行嗎?
答:這個問題的重點,應該在於佛法中產生善業的邏輯是「加法」,所謂「加法」,即是這善業是增加功德,因為因緣所限而沒有造善業時,便沒有在善業的區塊之中增加因素,當不會因為沒有增加善業而有懲罰。而且,因為因緣所限(為安全起見),而未能長開佛前的長明燈供佛,這與「惡心」地「障佛光明」,是有明顯分別的。
總而言之,在這個問題上,我們要了解兩個要點:(一)善業是「加法」;(二)造業的動機。因此,在考慮這兩個重點,我們可以安心地以安全的考量,間中關掉了佛前的長明燈,是沒有罪過的。
另外,有一點建議可以給讀者的,其實如果又想供佛,亦想顧及安全,可以考慮輪替地用充電的LED燈和交流電的電燈作「佛前長明燈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