坐監的因果如何計?

定賢法師

問: 佛教是說因果的,如果有一個人殺了人,被警方捉到了,而他一定會受法律制裁的(例如終身監禁),他受的法律制裁是否取代他殺業的果?以及他受了法律制裁後的果報會否出現?

 

答: 此類問題,是沒有絕對答案的。因為每個人在過往生及今生所造的業不同,各人現在所遇的緣和對應的心念行為又不同,所以即使是類似案例,各人招感現在或將來的果報也是不盡相同,佛教稱之為「世間無常,緣起甚深」。但有一點可以肯定,因果是歷歷分明、報應不爽的。

譬如某殺人犯是一時衝動的誤殺或自衛殺人,事前沒有動機,事後深感後悔、肯坦白認罪及努力懺悔改過,那麼他現在和未來所受的罪報 / 惡報可能會減輕,甚至消失。但若殺人前是有動機預謀,殺時心狠手辣及興奮歡喜,被捕後不認罪及不肯懺悔改過,那麼他現世和將來所受的惡報,極大可能會加劇加深;即使已受現世的法律制裁,未來世也會輾轉墮落三惡道(餓鬼、旁生、地獄)。

因此平時須謹言慎行,諸惡莫作,眾善奉行,自淨其意,否則多行不義必自斃。所謂「善有善報,惡有惡報;若還不報,時辰(因緣條件)未到;時辰一到,什麼都報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