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馮禮慈
馮禮慈

幼兒發展到某個階段,會以自己名字稱呼自己,而不用「我」字,例如:「小明想食雪糕」、「珠珠要抱抱」。用第三人稱來稱呼自己,叫做「illeism」,屬幼兒正常發展。

人長大後,就不再這樣稱呼自己了,全是「我」、「我」、「我」。「我好憎佢」、「我一定要買到呢個手袋」、「喂!做乜坐左我個位呀?」……

你還能每句都說回自己名嗎?例如,假設你名叫「譚小明」,當你要說「我好憎佢」時,你就改說「譚小明好憎佢」。當你要說「我一定要買到呢部車」時,改說「譚小明一定要買到呢部車」。當你心想「他分明在欺壓我」時,要自己想成「他分明在欺壓譚小明」。

很難,是不是?是。因為我們早已深深的習慣「我」、「我」、「我」,一切都以我為依歸,一切都以我出發。

改稱自己的名後,我們會忽然從另一角度看自己,開始有點抽離自己,開始察覺到自己的思想與情緒,為了深層的觀察,變得較為冷靜。難,但好玩。試試玩,以半天為期開始玩玩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