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翻查日文資料,發展佛教人士早在1900年代,已在本地興辦教育服務,意義重大。
早在清末時期,日本佛教受到《神佛分離令》的影響,開始到東亞地區布教。至1899年,淨土真宗東本願寺派遣高田棲岸到香港展開布教工作,最初只為旅居香港的日本人服務,有感日籍小童在港無所事事,於是在「山邊台」的布教所內開辦學校,主要教授日文、日本史及孟子思想等課節。至於具體時間已無法查知,但當在1899至1907年之間已經存在。學校由落田和尚負責,最初只有四名學生,人數雖少,但以當時的條件而言,已是很了不起的服務了。
1909年8月,隨着僑港日人的增長,日本人慈善會提出與東本願寺合辦義務小學,招收了十名學童就讀,由飯田和尚、口羽先生及一位來自台灣的導師任教,至1915年才結束辦學。學校既由寺院開辦,在課堂之間傳授簡單的佛理行儀是理所當然的,但考慮到學童年紀及資源緊絀,推斷當時尚未有正式的佛學課程和課本。加上該校只為僑民服務,對本地社會未掀起影響。

戰前的光明義學(右邊)
及至二十年代,屯門青山禪院的顯奇法師有感區內學童眾多,發願開辦義學,得到真言宗的黎乙真阿闍黎等支持,由其夫人捐出青山楊小坑的一幅土地興建校舍,定名「青山佛教義學」,收容過百名學童,並供免費教學。此後,港島先後開設佛教光明義學(大坑)、寶覺第一義學(波斯富街)、香港佛學會義學(堅道)及香海蓮社義學(銅鑼灣)等。
須知道「義學」其實是官方以外的「義務教育」。期時,政府尚無完善的福利政策,除了少量官辦學校及認可的津貼學校外,實在無力實行全民普及教育。因此政府准許西方教會、慈善團體或個人發心自資辦學,以填補不足。而開辦的原則也很簡單,辦學者須自負盈虧,並向教育官註冊,惟須遵守若干規則即可開校。參考香港佛學會義學的課程表,設有國文、算術、歷史、地理、公民、常識、字課、唱歌及圖畫九門課,皆按政府的課程綱領施行。但在「普通功課時間之外,授以淺近佛理及佛教儀範」,好讓學童藉機接受佛法薰陶,培養德育及性靈。但字裏行間已透露,當時的「佛學課」並非正規課程,更無「專科專教」的老師。因此「淺近佛理」的內容當由老師隨宜編排,或深或淺,尚無統一標準。部分編備教材亦僅屬筆記之類,事後較難複習比對,學習成效就得看同學的投入與因緣了。相信這種情況,在其他的佛教義學亦相類似。
二戰結束後,香港市面受到嚴重摧殘,百廢待舉,但受環境與物資影響,市民生活仍是相當艱苦,無依無靠者比比皆是。部分佛教人士有感貧弱孤寡者眾,大啟悲心,隨力施行救濟事業。另有遠見者,以學童流連街頭,無所事事,於個人及社會必有不良影響,因而自資興辦義學,免費提供世俗教育,輔以佛教啟導,協助學童學習生活知識,同時建立美善的人生價值。就在這種背景下,灣仔道的佛教中華學校及大埔錦山的大光義學,就成為戰後最早設立的佛教學校。惟當時資源所限,別說《佛學課課本》,就連國文、英文、算術等尋常課本也甚缺乏,上課的教材都是老師按教育司署的教學指標而自行編寫筆記,授課時再按現實情況權宜運用。
直到五十年代末,當時的羅文錦爵士向教育司申請開辦政府津貼的佛教中學及小學,他認為教會學校的學生要讀《聖經》,到會考時也要考《聖經》,為何佛教辦的學校卻沒有官方認可的佛學科呢?於是就向教育司署申請設立高中佛學科及佛學會考。當時,教育司表示贊成,要求提供一份《中學佛學教科書》作評核,由於呈交報告有時間規限,一時間也難以找到合適的專材編寫報告,幾經聯絡就找到正在編輯《佛經選要》的江妙吉祥老師義務執筆。提交教科書樣本後,教育司署又要求提呈一份分年級(中一至中五)的教學大綱。繼後再呈交教學宗旨,補充說明設立佛學科及會考的意義。
經過再三的審核,教育司署通過「佛學科會考」,佛教學校便要聘請合適的老師任教,期時也沒有專職任教佛學的老師,只得請江老師兼任授課。由於一切都來得很逼切,大家本着「服務佛教」的熱情,由編寫課程、出版教科書到現場授課,都是「急就章」般完成,但求先獲通過,細節再行補充修正,總之盡力達成任務。
課程落實初期,只有寶覺中學及黃鳳翎中學開設佛學會考課程,於是江老師就用自己編寫的《中學佛學課本》授課,後來佛聯會規定會屬中學均須開設佛學科,《課本》就在各校流通使用長達三十年。

《佛學》教科書
七十年代末,僧伽會會長洗塵法師於香港中文大學設立獎學金,鼓勵大學生探索佛教義理,承此因緣再委託香港中文大學就中學會考指標重新編修佛學教科書。該課本由霍韜晦教授執筆,按課程需要選錄若干佛典原文,輔以題解、註釋、經文分析及問題討論等部分,便利同學研讀經文。教科書定名為《佛學》(兩冊),於1983年出版,由洗塵法師全數資助出版,供佛教學校選用。
到了九十年代初,江老師謙讓,認為當年編著教科書時過於趕急,內容並未圓滿,加上時代進步,原先的古雅文字及舊式排版,未能配合當前學子的需要,故他極力向佛聯會倡議另找專人重新編訂。經會長覺光法師多番聯繫,最終委託趙國森老師執筆,篇成一套三冊的《高中佛學課本》,至此本港佛教中學大多選用這套教科書,一直至二千年以後,考試局修訂佛學科課程為止。
九十年代前後,香港佛教聯合會委託會屬的趙國森老師等三人執筆重編佛學課本,經黃家樹校長的審訂,出版一套三冊的《高中佛學教科書》,沿用二十年。與此同時,又編整一套三冊的《初中佛學課本》,後來加配作業,供初中同學接觸學佛。
二千年以後,一方面有感舊有的《高中佛學教科書》所涉及的教理範圍廣泛,由原始佛教的四諦、十二因緣等根本教理,到印度大乘中觀、唯識學派教義,以至中國各大宗派發展等等,對青年學子來說着實艱深難明。其次,同學修讀佛學理論除增長知識外,鮮有能融匯於生活當中。加上高中學生的課業日漸沉重,日常應對中學會考主修科目已感相當的壓力,因而對修讀佛學科的興趣也相應降低了。有見及此,佛聯會再度修訂課本,也與教育署及考試局討論修訂會考佛學會的課程內容。
該套兩冊的新修訂課本名為《正覺的道路》由衍空法師編著,內容承襲原有課程綱要,但省卻了印漢兩地宗派教理,集中闡釋根本教義,並舉引佛典原文,輔以白話簡釋,便利同學閱讀。每篇課文又列舉若干練習,包括設定生活例子供同學思考,延伸學習。此外,下冊另有七篇課文,專門介紹當代的南傳、漢傳、藏傳、西方佛教的發展,另有兩篇簡述香港佛教源流與現況。
隨着《正覺的道路》的普遍應用,本書的概念也延伸至初中及高小的課程,於是再陸續編訂《正覺的道路》的中一至中三及小四至小六版本的課本,配以輔助教材,好讓同學們能自小接觸佛學,打好品德的基礎。

六十年代的《小學佛學課本》
提起小學佛學課本,其實早在六十年代便有了正式的課本。1960年,因應佛聯會主辦的首間政府津貼學校開校,會長筏可大和尚指示要編輯一套適合小學生的課本,當時請來了梁隱盦校長及葉文意老師任執筆,另請覺光法師校訂。《佛學課本》一套十二冊,內容選取以佛經故事作藍本,加以生活例子而改編,目的在於培養學童對佛教有正確認識及舉揚美德。為遷就同學的年齡和吸收力,低中年級的課本多述說佛陀故事,高年級的則涉及基本的教義、歷史、藝術等常識,加上課文配上插圖漫畫,文字又顯淺易明,頗能引起學習興趣,是當時不可多得的佛學課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