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的佛化婚禮

居士與出家眾最大的分別,當然是對婚姻的抉擇。過去,佛教特別強調出離世間,對於信徒的婚姻生活,缺乏指導。隨着佛教深入社會,教界也意識到將教理融入家庭倫理的重要性,而家庭建基於婚姻,透過提倡佛化婚禮,以宣揚佛教的倫理教育,對社會別具意義。

在香港,早於戰前已有佛化婚禮的舉行。1940年底,信徒范志強結婚,禮請東普陀寺的了如法師證婚,是本港有紀錄以來首次的佛教婚禮。在當時,可算是極為新穎的舉措,也顯示了二戰前本地佛教已相當蓬勃。二戰過後,社會活動漸漸恢復,佛教徒對「如何應對社會生活」的探求日益增加。其中,嚴寬祜等先進居士在佛教刊物中討論「佛教徒的倫理問題」,並先後結集成《建設佛化家庭》等書籍,引起教界的回響,反映佛教發展不再單純地停留在出世潛修的模式,也逐漸迎合和照顧到在家信眾的生活需要。

1963年11月,電影明星丁皓選擇舉行佛教婚禮。婚禮在跑馬地正覺蓮社舉行,禮請佛聯會會長筏可和尚證婚和祝福,場面莊嚴。這次是戰後首次的佛化婚禮,因娛樂報章大肆報道,頗引起社會注意,此後仿效者日眾,佛化婚禮的儀式也趨向完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