談放生
近來社會上對於放生活動引起熱議,環保團體認為集體式的放生魚鳥既擾亂生態,若在不當的地點放生更會增加生物因不適應新環境而死亡的機率;其中最引起爭議的是,有部分宗教信徒則認為,生物經過祝禱後放生,即使因此死去,亦是一次轉生善處的機會……似乎各有道理。
現今,提倡放生約可歸納五類:一為解救正受威脅的生命;二為尊重生命平等,歸還自由。此兩種屬社會倫理行為,事出隨機,數量也少;三為某事(病重或延壽等)積福德,此屬信仰層面,卻涉及功利計較;四為生靈結佛種善緣;五為藉甚深觀想力,加持生靈得好死,引導能轉生善處。這些全屬佛教義理,一般涉及大量生靈,對生態影響較大。
佛教應是最早提倡放生護生的宗教。古時,人們直接從河溪泉井取水,水中多有微細生物,因此佛陀規定僧眾用水前先以濾袋過濾,若濾得小生物則放置在桶形的「放生器」內,然後穿上繩索,投擲回河川的深水處,讓生物安然回歸到原處,達至護生的目的;當飲用食水時,難免會傷害肉眼未能見到的微生物,因此佛陀教導在用水前要先念誦三遍經咒:「佛觀一滴水,八萬四千蟲,如不持此咒,如食眾生肉:唵,縛悉波羅摩尼,梳訶」藉由寶髻如來的加持,超度眾生,避免來生再投畜道。
抗拒受戒,是因為不了解戒律的重要。藏傳佛教有一個講法,把三律儀說成三乘修持的核心。「三種律儀」有不同定義,藏傳所指的是:小乘修持的心要是別解脫律儀,大乘顯宗的是菩薩律儀,大乘密宗的是三昧耶(梵文samaya,藏文意譯作誓言、誓句,乃密乘戒律的名稱)律儀。